| 问题 | 合伙注册公司注意事项具体都有什么 |
| 释义 | 合伙注册公司注意事项: 1、合伙人是否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出资是否不具备瑕疵; 3、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4、有书面合伙协议; 5、合伙协议是否出于真实意思表示。 一、公司法中的合伙企业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中的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有以下规定: 1、有书面合伙协议; 2、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3、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4、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二、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所需条件有哪些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所需条件如下: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设立主体要件方面,(1)合伙人的组成。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而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且至少应当有一个有限合伙人。(2)合伙人的人数限制。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2、合伙协议要件方面,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除了具备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3)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4)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5)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6)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3、出资要件方面,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4、名称要件方面,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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