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不予登记和撤销情形
释义
    一、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不予登记情形:
    (一)出质人名称与商标局档案所记载的名称不一致,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证实其为注册商标权利人的;
    (二)合同的签订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三)商标专用权已经被撤销、被注销或者有效期满未续展的;
    (四)商标专用权已被人民法院查封、冻结的;
    (五)其他不符合出质条件的。
    二、质权登记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标局应当撤销登记:
    (一)发现有属于本办法第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即上述不予登记情形之一的;
    (二)质权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
    (三)出质的注册商标因法定程序丧失专用权的;
    (四)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的。
    一、质押合同应该何时成立
    依法成立的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押合同生效不等于质权设立。
    以动产质押的,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二、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应加盖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的印章,或有出质人、质权人的签字。
    3、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2)质押的原因和目的;
    (3)出质的商标及质押的期限;
    (4)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及评估报告;
    (5)当事人约定的与该质押商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4、商标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限为两年,自该报告作出之日起计算。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17 1: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