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违反要约通常无效。非口头方式的要约,在对方收到时生效。非口头方式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要约,如果对方指定了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则在数据电文进入该系统时生效;如果未指定特定系统,则对方知道或应知道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如果当事人有其他约定,则按照约定办理。 法律分析 要约违法一般不会生效。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在到达相对人时生效。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如果相对人指定了特定系统来接收数据电文,那么在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如果没有指定特定系统,那么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如果当事人有其他约定,按照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四百七十四条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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