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刑事证据类型有哪些 |
| 释义 | 首先我国法律对刑事诉讼中的各种证据进行了详细的分类,物证主要是利用自身的外在构造,在案发地的存在和其自身的属性来佐证案情,物证具备很强的客观稳定性;书证主要包括文字、符号、图案等记录表达思想来佐证案情的证据,书证的特点是明确性和清晰性;证人证言是证人对案情的客观表达,能够直观的反应案情。 一、劳动仲裁证据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涉及的证据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 书证是用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书信、文件、合同书、遗嘱、票据等。 相对于其他证据种类,书证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具有重要价值。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劳动合同文本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最有力的证据。 二、司法笔迹鉴定需要注意什么? (一)预备检验阶段 受理鉴定是预备检验阶段中由鉴定部门所做的一项准备工作,在受理委托单位送检的鉴定时,应注意做好了解案情明确送检要求的工作,即向送检人了解案件的发生、发现及侦察调查中的有关情况。了解案情的目的首先是为了确定案件的性质,决定是否应当受理鉴定;其次是明确笔迹物证与案件的关系,以便结合案情对遇到的疑难问题作出客观科学的鉴定。在受理鉴定时一般应向送检人员了解以下内容: 1、发案情况,即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发现经过。 2、侦察调查工作的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对作案范围的判断以及根据是什么?嫌疑人嫌疑的根据是什么? 3、嫌疑人的情况,即了解嫌疑人的年龄、籍贯、职业、文化程度、社会经历、个人爱好、平时表现等情况,便于确定其究竟有多大的伪装能力。 4、物证的鉴定与查证情况,即了解送检的笔迹物证是否经过其它部门检验,鉴定结论及依据如何?另外还要了解案件中的其它物证如纸张、书写工具、手印、脚印等现场遗留痕迹物证的调查和鉴定情况如何? 5、明确鉴定要求,即向送检人员了解要求鉴定解决什么问题,必要时还可根据笔迹物证和样本条件商定、修改鉴定要求。 (二)查验物证笔迹 1、查验物证笔迹是否清晰完整,有无检验条件。凡具有检验条件的虽然检验条件差些也要尽可能利用现有条件予以鉴定,而对那些字数很少又模糊不清确已失去检验条件的可以不予受理。 2、了解物证笔迹原始状况,主要是对那些直接书写在某些物体上的字迹应了解它在现场上的原始状态,如具体的位置、倾斜方向、字迹大小以及使用什么工具在何种物体上书写的,物体表面状况如何等,必要时应当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 3、了解物证笔迹本身情况,对于支票、收条等证据应了解哪些是作案人字迹,哪些是无关人员字迹;对于照片、复印件类的物证笔迹材料更应向送检人员了解其中的某些笔画的连接、搭配及笔顺关系,有的还需要确定哪些是无关痕迹等。 4、了解物证笔迹在提取、拍照、包装、运送过程中是否发生过变化及变化的程度和原因等。 5、核对物证笔迹的数量和名称并进行登记。 三、怎样收集赌博证据法律才会有效 法律上,收集有效的赌博证据方法如下: 1、收缴的赌资、赌具、赌博记录等实物照片、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等证明发生行为的证据; 2、收集证明为了营利而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证据。 狭义的证据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用来或者可能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真相的一切根据或者凭据,证据具有证据能力和证明力两个属性。证据需要满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要求,当一个问题需要证实时,则和其关联的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事实便成为证明该问题的证据。反之如果没有被证实的问题或没有关联性时,则该事实不称其为证据。证据主要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书证、物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书证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如赌博犯罪分子进行联络的往来书信、涂改的单据、账本等。物证的特点是不具有任何主观的东西,而只以其客观存在来证明案件的事实。对物证必须妥善地加以保管,以保持物证的原有的形态。如果不能保持原来形态或者物证有可能灭失的,行政机关必须采取措施予以保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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