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协议房产诚意金并未交算违约吗 |
释义 | 房屋买卖未交付定金违反合同约定的是违约。 房屋买卖是对缔约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违约行为是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合同当事人完全没有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签订合同反悔需要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损失赔偿金额一般不大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2、签订合同后后悔是违约,违约方无权解除合同。因此,违约方不仅需要承担延迟履行违约的责任,还需要承担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3、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情况和违约金金额的计算方法。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按照实际损失要求赔偿; 4、违约金过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要求适当减少,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可以认为是过度高于实际损失。因此,签订合同一般不能反悔,反悔后,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构成违约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有违约行为,也就是一方当事人必须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这是构成违约责任的客观条件; 2、有过错,即违约一方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这也是违约责任的主观要件; 3、有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当事人违约给对方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害和其他不利的后果。在违约人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不必考虑对方当事人是否真的受到损害及损害的大小;而在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况下,则必须考虑当事人所受到的实际损害; 4、存在因果关系,即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违约当事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只限于因其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综上所述,房屋买卖未交付定金违反合同约定的是违约。房屋买卖是对缔约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违约行为是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合同当事人完全没有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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