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间债权债务抵销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要抵销债务的公司之间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二、双方互负的债务给付种类相同。但以下情况除外:     (一)双方债权均以特定物给付为标的的,即使该特定物属于相同种类,也不得抵销。     (二)一方的债权以特定物的给付为标的,他方债权以同种类的不特定物的给付为标的的。     (三)给付种类相同,但给付物品的品质不同的。     三、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四、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