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1000万注册资本能分开缴纳。除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实行实收股本制度外,以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实行法定实缴资本制度,其他公司均可实行分期缴付的认缴资本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条 【注册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四条 【募集设立的发起人认购股份】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