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拒绝理赔时必须遵守诚信原则,不能违反保险合同的约定。如果保险公司以既往治疗为由拒赔肾病患者的重疾险,需要看具体情况是否违反诚信原则。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以诚信为原则,遵循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 2.《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被保险人未告知或者故意隐瞒与保险事项有关的重要情况,但该情况不足以影响保险合同的成立或者履行,保险人不得以保险费不合理等理由解除合同或者不履行保险责任。 综上,保险公司拒赔肾病患者的重疾险需遵循诚信原则,并且不能以既往治疗为由随意拒赔。如果被保险人未告知或者故意隐瞒与保险事项有关的重要情况,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或者不履行保险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