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前往派出所办理户口所需的证件是什么? |
释义 | 户口登记要求包括父(母)户口簿、结婚证或民事调解书、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如果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市且出生婴儿跨一整年要在厦门申报出生,还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的证明。户口登记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法律分析 1、父(母)户口簿; 2、结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 3、出生医学证明; 4、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市,出生婴儿跨一整年要在厦门申报出生的,还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的证明;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拓展延伸 办理户口需要哪些证件? 办理户口需要以下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明、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婚者)、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异者)、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迁户口者)、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地人就业者)、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租房者)。此外,根据当地派出所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时请确保所有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以获得最新要求和准备所需材料,以便顺利办理户口手续。 结语 根据以上要求,办理户口需要提供父(母)户口簿、结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如果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市且出生婴儿跨一整年要在厦门申报出生,还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的证明。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规格为A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公民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办理户口时,还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明、居住证、结婚证、离婚证、出生证明、户口簿、工作单位证明、租赁合同等相关证件。请确保所提供的证件真实有效,并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以了解最新要求和准备所需材料,以便顺利办理户口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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