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房屋首付,银行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未偿还的贷款是个人债务,离婚时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有协议则优先按协议分割。 法律分析 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在婚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使用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并在银行获得贷款。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用于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的那一方的名下。如果离婚,房产将归还给登记房产的那一方。 未偿还的贷款是支付首付款的那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夫妻共同还贷,因此在离婚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双方已经达成房产分割协议,则应优先按照协议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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