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新加坡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外国人投资新币150万元,可直接成为新加坡永久居民。这项计划主要是为各国企业家而制定的。目的是吸引更多的企业家来新加坡投资。投资资金中50%的资金可用于购买自用住宅物业。有关投资项目至少必须经营5年。申请人须是企业主或股东。投资金额:以下任何一项投资项目的投资均需要持续5年。(A)150万新币(约合人民币700万)购买政府批准的基金,此基金必须是对新加坡经济有所贡献;(B)200万新币(约合人民币1000万)100万可购买基金及100万可购买房产;(C)500万新币(约合人民币2500万)投资新加坡指定项目。投资项目:可投资于制造业,电子,化学,技术,后勤,电讯,信息科技,广告,旅游,高级餐厅,酒店,银行,保险,贸易,及建筑业等等。投资领域限制:无论投资计划(一)、(二)和(三),以下行业或领域都不适合投资:1、伴游业、土尔其浴、妓院,公众不受欢迎的任何行业2、外汇投机买卖和相关贸易3、并不是以经济发展为目标的信托和基金、住宅方面的房地产、以转卖或租赁为目的物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