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残疾证监护人怎么变更 监护人不是随意变更的,《民法典》里规定: 监护人的变更要按照以下的顺序顺位变更: (一)残疾人的配偶; (二)残疾人的父母; (三)残疾人的成年子女; (四)残疾人近亲亲属; (五)残疾人的其他亲属、朋友,但要经残疾人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认可的; (六)没有上述五类监护人的,由残疾人的工作单位或者其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或者乡镇以上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原则上监护责任按照顺位承担,如果亲属朋友或组织机构无争议,到发放残疾证的民政组织机关按其程序要求申请变更,如果有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来直接判定。 二、办理残疾证的条件 办理残疾证的条件是: (一)具有中国常住户口; (二)属于符合国家务院制定的《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 材料: 经定点医院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A4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应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本人二寸免冠近期彩照三张(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精神及智力残疾人需要二寸免冠近期彩照5张;户口簿还需复印监护人户口页)。 三、办残疾证在哪里办 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规定,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