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所得税所需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1、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 2、误征误交税款所属期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复印件一份。 3、退(抵)税款申请表(《企业误交税款退税申请表》)一式四份。 4、退税申请,须注明申请退税原因及申请退税金额。 5、发放工资签收单或银行发放单复印件一份;员工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 6、因事务所、网站等原因误交税款的,需附上述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综合上面所说的,个人所缴纳的个税如果有多交的情形,那么是可以申请退还的,但在退还时也需要按法律规定的流程来进行办理,但主要的就是要注明退税的原因,如果不在其范围之内,那么执法人员是不会通过的,所以,不同的情况作不同的处理。 一、个人所得税可以申报并退税了吗? 个人所得况是可以申报并退税的; 如存在多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办理多缴退税手续。如果纳税人主动放弃多缴退税的,纳税人应出具主动放弃多缴退税的书面声明(声明应包括多缴税种、税额、纳税人签名或者盖章、声明时间等内容)。办理汇算、结算清缴退税所需资料如下: 1、《一般性退(抵)税办理表》(一式四份)。 2、税款入库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纳税人申请退税但是不能退至原缴税账号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说明材料。 二、税收征收的退还与追征 税款的退还 依《税收征管法》第51条的规定,纳税人不论何种原因超过应纳税额多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如果纳税人在结清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后才向税务机关提出退还多缴税款要求的,税务机关将不予受理。 税款的追征 《税收征管法》第52条规定,税务机关对超过纳税期限未缴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追征。根据该条规定,税款的追征具体有以下三种情形: (1)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2)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并加收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即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3)对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偷税、抗税、骗税等原因而造成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或骗取的退税款,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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