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哪个,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职权 |
释义 | 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其职权包括维护国家安全、监督公职人员、提起公诉、监督行政诉讼等。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是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其他机构和个人的干涉。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负责不同层级的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法律分析 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国家各级检察院。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职权主要包括维护国家安全,监督国家公职人员,对于民事和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同时还有监督行政诉讼的职责。 一、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哪个 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具体包括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职权 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职权有以下几种: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三、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 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是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和省辖市人民检察院;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结语 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其职权包括维护国家安全、监督国家公职人员、对民事和刑事案件提起公诉,以及监督行政诉讼。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是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其他机关或个人的干涉。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上级人民检察院和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2021公布):第七章 监察官的监督和惩戒 第五十一条 监察官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该监察官所任职监察机关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外国律师事务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机构从事法律服务活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二章 律师执业许可 第五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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