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没有劳动合同,想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话,提供以下资料也是可以的。司法机关对于劳动者有以下证据的,也会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第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第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第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第四,考勤记录。 第五,其他劳动者的证人证言等。 需要注意的是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证明力更加强,并注意证据的保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 ,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 集体合同 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