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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中遇到纠纷怎么解决
释义
    1、可行政裁决: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应当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强制拆迁:如果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一、拆迁注意事项
    拆迁注意事项有:
    1、在对房屋进行拆迁之前,应当与房屋所有权人对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过渡方式、搬迁期限、过渡期限等内容进行协商并做明确规定。双方通过签订合同方式确认;
    2、要了解并登记房屋的坐落地点、楼层、结构、面积等设施的相关情况;
    3、拆迁应当严格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拆迁决定来实施;
    4、对拆迁房进行合理估价和补助费预算,并做好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业补偿费的支付的补偿支付手续;拆迁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根据原住房建筑面积和规定的补助标准计算;负责搬迁的拆迁人不再支付搬迁补助费。
    二、城市房屋拆迁有哪几类
    一、协议拆迁。是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拆迁。
    二、裁决拆迁。是指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拆迁当事人的申请,就拆迁补偿安置问题依法作出行政裁决,拆迁当事人执行行政裁决实施的拆迁。
    三、强制拆迁。是指行政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不执行,由政府或者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法院依行政裁决实施强制拆迁的活动。强制拆迁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期限内未搬迁;二是拆迁人依法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提供安置用房、周转用房。强制拆迁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一种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拆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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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8 16:4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