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民法新规定代书遗嘱是什么意思 |
| 释义 | 代书遗嘱是指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在遗嘱人不能书写或不愿意书写的情况下,也可以由他人代为书写,但应符合以下要求:1、须由遗嘱人口授遗嘱的内容,而由一见证人代书;2、须有两人以上在场见证。见证人中的一人可为代书人;3、须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名;4、须注明立遗嘱的时间,具体到年、月、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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