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15年7月31日张三向公司提出辞职,于8月31日办理好离职手续,交接完所有的工作。 张三上完最后一天班,就在回家的路上遭遇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张三受轻伤。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有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离职当天回家是否属于上下班途中 属于,张三的受伤也能认定为工伤。 正常来说,张三当天已经办理好离职手续即张三与公司之间已不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存续是工伤保险关系建立的基础,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经结束了劳动关系,即使遭遇了法律规定的工伤情形,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但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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