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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员工无故旷工怎么处理
释义
    员工无故旷工的处理方式是:如果劳动者的旷工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不属于的,则只需扣除劳动者旷工的日期的工资。
    哪些情形属于无故旷工?
    一、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二、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
    三、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按时到安排的工作岗位工作的。
    那么,哪些情形下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而辞职的;
    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同意的;
    三、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等。
    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又有哪些呢?
    一、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的;
    二、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三、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的。
    以上就是关于员工无故旷工的处理的相关内容了,劳动者如果是旷工导致自动离职的,那么单位可以对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然后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要是因自动离职给单位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的话,那么单位还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要是自动离职导致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者还需要支付单位相应的违约金。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旷工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辞退。
    《工会法》第二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先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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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8 23:0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