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只要劳动证明离职的原因是因为劳动者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就是违法行为。 首先,公司用降薪来逼员工离职的行为是无效合同。根据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其次,公司用降薪来逼员工离职的行为,员工有权解除合同。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再次,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被确认无效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