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会,《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第三项任职资格限制中规定:招录(聘)为公务人员限制。限制招录(聘)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应作为其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参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