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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了再婚需要拿哪些
释义
    离婚再婚要带户口簿、签字声明、离婚证、抚养判决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包括内地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外籍人士有效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
    法律分析
    离婚再婚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办理结婚登记:
    (一)本人户口簿。
    (二)本人签署无配偶及与当事人无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声明。
    (三)如上一段婚姻为协议离婚,需携带离婚证;如上一段婚姻为诉讼离婚,需携带抚养判决书或调解书。
    (四)身份证明材料:内地居民需提供身份证;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外国人需提供有效护照;华侨需提供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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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1 4:3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