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了婚一年后离婚,女方是否有赔偿的权利,是否有法律依据支持? |
释义 | 结婚一年内离婚,男方无重大过错则不需赔偿。离婚要求赔偿需具备一定条件,只有因重大过错导致的离婚,无过错方方可要求赔偿。《民法典》规定,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况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要求赔偿。结婚一年离婚,如果男方没有重大过错,没有赔偿。 离婚时要求另一方赔偿是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的。 只有由于一方重大过错导致的离婚,无过错方才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与赔偿。 一方不存在过错,就不涉及赔偿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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