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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承包仲裁程序概述
释义
    仲裁程序包括申请、组织庭审、开庭审理和作出裁决。申请人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递交申请书,提供相关证据。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审理形式可开庭或不开庭。裁决必须在45天内以书面形式作出,并送达当事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不收费,经费由财政预算保障。
    法律分析
    根据仲裁法有关规定,仲裁的程序主要包括:第一,
    提出申请。当事人向纠纷涉及的土地所在地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可以邮寄或者委托他人代交。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和证据来源。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核实后由其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第二,组织仲裁庭。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首席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其他两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各自选定;当事人不能选定的,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一名仲裁员仲裁。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自仲裁庭组成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仲裁庭组成情况通知当事人。第三,开庭审理。仲裁庭审理案件的形式有两种,即不开庭审理和开庭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应当开庭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当事人约定不公开的除外。开庭可以在纠纷涉及的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或者村进行,也可以在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所在地进行。当事人双方要求在乡(镇)或者村开庭的,应当在该乡(镇)或者村开庭。第四,作出裁决。裁决是仲裁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仲裁裁决必须于案件审理终结之日起45天内以书面形式作出,仲裁裁决除由于调解达成和解而作出的裁决书外,应说明裁决所依据的理由,并写明裁决是终局的和作出裁决书的日期地点,以及仲裁决员的署名等。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在裁决作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裁决书送达当事
    人,并告知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起诉权利、期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仲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结语
    根据仲裁法有关规定,仲裁程序包括申请、组织仲裁庭、开庭审理和作出裁决。申请时需提供基本情况、仲裁请求、事实、理由和证据。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可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由委员会指定。开庭审理一般在纠纷所在地进行,需公开,除涉密等情况。裁决需在45天内书面作出,并附上理由、日期、地点和署名等。裁决书应在3个工作日内送达当事人,并告知不服裁决的起诉权利和期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不收费,工作经费由财政预算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根据事实,符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的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分工,支持有关调解组织和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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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8/2 14: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