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集体劳动合同的特别规定基本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至第五十六条,其主要内容包括:     1、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2、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     3、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五十二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第五十三条     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四条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