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中双方如何进行协商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协商是指离婚当事人在律师或其他中介人的帮助下,就离婚后夫妻财产、子女抚养、赡养等问题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离婚协商是离婚诉讼前的重要程序之一,有利于减轻离婚诉讼的社会矛盾程度,减轻离婚诉讼的时间和金钱成本,也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离婚协商的具体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共同财产的分割 离婚双方应协商分割共同财产,原则上应采用“平分原则”,即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应在财产总额扣除共同负债后平分。 2.子女抚养 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双方可以就抚养费、监护权等问题进行协商。一般来说,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 3.财产债务分割问题 在分割共同财产时要同时考虑共同债务的分割。共同债务一般采用“按比例分担原则”,即离婚双方按比例承担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后夫妻的财产处理,一般原则是平均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一百零一条,离婚诉讼中,妻子有抚养费等需要,离婚夫妻协商搞不定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等依法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九百七十八条,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原则是平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