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了行政处分,行政处分行政复议可以吗 |
释义 | 《行政复议法》第八条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行政处分行政复议是可以的,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处分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哪些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内的? 一般是不属于的,《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之所以将行政处分及其他人事处理决定排除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范围之外,是因为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已规定了对行政处分及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申诉救济途径,如《行政监察法》第38条关于申诉的规定。如果允许不服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申请行政复议,则会出现复议机关与申诉复查部门职权交叉现象,不利于此类争议的解决。 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怎么区分 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有五点区别: (1)针对的对象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 (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行政处分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由特定的和法定组织作出。 (3)针对的违法行为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4)制裁的种类不同。行政处分的种类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罚的主要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或暂扣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等。 (5)执行的程序不同。行政处分由作出处分的行政机关执行。处分决定归入被处分人的人事档案,被处分人对行政处分不服,不能向法院起诉,只能依法定程序申诉;行政处罚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自己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所谓警告是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处分 警告是一种警戒性的纪律制裁方式,也是最轻微的一种制裁方式,是指公务员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纪,应当予以及时纠正和警示。 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都包含了警告,警告到底是属于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处分,要根据行为的性质,工作单位的性质进行判断。 1、行政处分中的警告所依据的是《公务员法》,处罚对象是国家公务人员,对普通老百姓是没有效力的。 2、行政处罚中的警告所依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相关规定的公民,这其中自然也涵盖了公务员。 在行政制裁中属于行政处分的是 1、警告、记(大)过以及降级等属于行政制裁中的行政处分。 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对违反行政法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实施的行政制度,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六种形式;行政处罚是指由特定的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实施的行政制裁。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七种形式。 2、给予行政制裁的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 ①违反行政法规或内部规章制度确定的义务或纪律; ②行为人(包括组织和个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即有故意或过失; ③违法失职行为已经超过了批评教育的限度。 行政处分的种类和期限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期限为二年。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