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可以起诉离婚的程序:     1、写好离婚起诉书;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