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重疾险理赔中,被保险人如实告知自身病情情况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被保险人已经如实告知了自己的病情,却被保险公司拒赔,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如实告知。证据可以包括签署的保险合同、医院诊断证明、出院报告、病历记录等。被保险人还可以提供保险申请表、投保单、健康问卷等文件,证明自己已经详细地告知了保险公司自己的病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重大事项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当事人应当诚实信用,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等。 总之,被保险人如实告知自身病情情况是重疾险理赔中的关键一环。如果被保险人已经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不应该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如实告知,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