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拆迁中政府没有进行听证是违法的吗 |
释义 | 国家是有权对土地进行征的,而对土地进行征收时,往往会涉及到房屋的拆迁,征地和拆迁是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的,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并不是所有的征地拆迁都需要进行听证的,如果需要进行听证的征地拆迁没有组织听证的,就是违法。 一、拆迁法定程序 合法的征地拆迁程序如何进行,首先根据需要上级政府审批的程序简单归纳为三个阶段:审批前、审批中、审批后。审批前:一是发布征地告知。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二是现状调查及确认。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收人确认。三是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收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四是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当地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拟定“一书四方案”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向上报批。审批中:法律明确规定,征收土地的,应当由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审批后:一是发布征收土地公告。二是办理补偿登记。三是拟定和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四是举行听证。五是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六是实施征地、交付土地。以上三个阶段就是涉及集体土地上征地拆迁的法定程序,缺少任何一步都可能会导致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因此,在遇到征地拆迁时一定要看清楚征地项目是否合法,如果认为不合法,应当及时启动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利。 二、协议拆迁是政府征收吗 协议拆迁并不是由政府进行征收的,协议拆迁是由开发商或者其他的民事主体对房屋进行征收的情形,与被征收人签订的是民事拆迁协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三、政府以租代征征用土地合法吗 不合法。“以租代征”是指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现实中政府“以租代征”的行为常见于征地拆迁中,有的是通过“租用”土地直接进行商业开发建设,给被征收人的补偿特别少,这显然侵犯了被征收人的利益。土地被“以租代征”不仅侵害了被征收人的知情权、财产权、生存权和发展权等,更为严重的是会大幅度地损害被征收人的补偿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