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赦有什么含义? |
释义 | 法律分析:特赦是指国家元首或者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对被罪行宣告的特定犯罪人免除全部或者部分刑罚的制度。只能消灭刑罚,不能消灭犯罪,被特赦免除刑罚的犯罪分子,无论刑罚是部分还是完全没有执行,都相当于刑罚已经执行,以后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因为没有执行或者没有完成而再次起诉。这也包括不能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次起诉。因此,只有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才能完全决定特赦,国家主席才能发布特赦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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