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承包规定 |
释义 | 申请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时,除提交第十条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表》,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运输的物品范围(类别、项别或品名,如果为剧毒化学品应当标注“剧毒”)等内容。 (二)下列形式之一的单位基本情况证明: 1.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等证明。 2.能证明科研、军工等企事业单位性质或者业务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特殊运输需求的说明材料。 (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以及书面委托书。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相应的申请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有哪些安全生产权利 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享有的安全生产权利有: 1.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2.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申请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时,除提交第十条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表》,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运输的物品范围(类别、项别或品名,如果为剧毒化学品应当标注“剧毒”)等内容。 (二)下列形式之一的单位基本情况证明: 1.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等证明。 2.能证明科研、军工等企事业单位性质或者业务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特殊运输需求的说明材料。 (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以及书面委托书。 该内容由 徐丽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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