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活困难的人可以继承遗产么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对生活困难的人予以照顾,可以多分一些遗产。 一、儿子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吗 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人在继承遗产的认定情况有: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二、同一顺序继承人如何认定遗产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遗产的数额,要根据被继承人的遗产数量、遗产内容的规定、继承人的人数以及当事人协商分配遗产的决定等因素决定的。 法律上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遗产的份额一般是均等的,但是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遗产的份额是可以不均等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三、怎样公平的分配遗产 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遗嘱,同时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话,通常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一般是均等分配,但也存在多分和少分的情况。 第一、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第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第三、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第四、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五、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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