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个人债务离婚怎么处理 |
释义 | 婚前夫或妻为独立的个体,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不能让另一方承担还款义务,除非另一方自愿承担,否则,法院不会予以支持。因此在离婚时,婚前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不得让其配偶承担责任。 一、有什么是夫妻个人债务 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情形,具体如下: 1、夫或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婚前个人的举债行为,一般不因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一方擅自以夫妻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在为对外担保行为时应征得夫妻另一方的同意,除非事后夫妻有明确约定或夫妻另一方事后追认,否则一方要单独承担责任。 3、夫妻一方因从事违法行为或恶习所负债务。 对于一方将钱用于赌博、吸毒所负的赌债、毒债等,一般配偶不需要偿还。但对于第三人的借款,如果第三人善意且不知情,仍需保护其利益,对外以夫妻财产承担。但夫妻内部,应由过错方承担。 4、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二、婚前购房与婚后财产的区别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那么该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进行离婚财产分割。 2、一方婚前以按揭方式贷款购买房屋,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偿还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3、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三、夫妻个人债务范围如何认定 夫妻个人债务范围的认定: 1、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的借款,这种债务是属于一个人的,配偶没有义务为其承担; 2、在婚后发生的债务,但夫妻双方经过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3、一方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的就资助没有义务抚养的亲属的债务; 4、一方没有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就自己筹资经营活动的,并且取得的收入没有用到家庭生活中的,因为经营失败而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5、一方以个人的名义借款的,并且另一方能证明其确实是与债权人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6、夫妻之间实行分别财产制的,一方在对外借款时债权人也知道其约定的; 7、其他的应当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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