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证券法包括: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证券发行 第三章证券交易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证券上市 第三节持续信息公开 第四节禁止的交易行为 第四章上市公司的收购 第五章证券交易所 第六章证券公司 第七章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第八章证券服务机构 第九章证券业协会 第十章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第十一章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发现证券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监察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