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亲假周末算天数吗 |
释义 |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探亲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适用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具体假期根据与配偶、父母关系和工作情况而定,假期长度为30天、20天或45天。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包括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 法律分析 双休日和节假日包含在探亲假内。 我国尚无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的国家层面的探亲假规定,《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适用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探亲待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一般是参照执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三天规定,探亲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附:《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 第三条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探亲假享受条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3)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即可开始享受探亲假。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 结语 探亲假是一项重要的福利政策,但我国在探亲假方面仍缺乏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的国家层面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探亲假包括双休日和节假日,按自然日计算。然而,具体的探亲假期和享受条件因地区和单位而异。我们希望未来能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确保所有职工都能享受到合理的探亲假待遇,促进家庭团聚和员工福利的平衡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五章 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 第二十八条 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退休地,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入退休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享受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五章 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 第二十六条 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随军前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由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三章 退役养老保险 第十五条 军人入伍前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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