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过行政复议时效如何处理? |
释义 | 行政复议时效超过规定将被拒绝受理,但特殊情况可向行政部门申请延期。行政复议处理行政争议,核心是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对象主要是具体行政行为,但部分抽象行政行为也可审查。行政复议采用书面审查为主,必要时可采取听证方式。申请行政复议时效有明确规定,超过60天将被驳回,但特殊情况可向行政部门申请延期。 法律分析 一、超过行政复议时效如何处理? 超过行政复议时效的一般行政部门有权不予受理。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二、行政复议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行政复议所要处理的是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发生的行政争议。这里的行政争议,是指行使行政的权力的主体在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过程中,与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即行政相对人之间发生的纠纷。行政复议所要处理的行政争议,核心是行使行政的权力的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否适当。这也是行政复议制度与行政调解制度之间的一个重要区别。 (二)行政复议所要审查的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同时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行使行政的权力的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所作出的行政行为,可以分为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两类。行政复议所要审查的对象,主要是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因为这些具体的行政行为,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即行政相对人的权益。抽象行政行为,如行政主体制发的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审查对象。但是,当抽象行政行为即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成为行政主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时,则可以一并进行审查。 (三)行政复议所采用的方式原则上是书面审查,必要时也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所谓书面审查,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相对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从证据材料、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进行审查,判断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方式。采用书面审查,无须申请人、被申请人以及证人等当面进行质证,可有效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效率。所谓听证方式,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时,召集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就案件所涉及的事实、证据、依据以及程序等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然后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方式。 我国相关的法律中对于申请行政复议的时效有着明确的规定和限制,超过六十天才提起的行政复议是不会被受理的,且是有可能被驳回的,如果当事人确实有特殊的情况不能再规定的时限范围内进行申请的,可以向当地的行政部门及时申请的。 结语 行政复议时效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重要规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超过六十天的行政复议申请将不被受理,甚至可能被驳回。然而,如果当事人确实存在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可以及时向当地行政部门申请延期。行政复议的目的是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处理行政争议,保障公平公正。在处理行政复议时,行政复议机关通常采用书面审查方式,必要时也可采取听证方式。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行政复议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和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送达的规定执行。 本法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五日”、“七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二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七十九条 复议机关与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一并作出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三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