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民营企业有以下不当融资方式: 1、间借贷融资。这可以说是民营企业发展融资方案的首选。以高息吸引贷款解决资金燃眉之急。然而,由于合法的私人贷款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之间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这种融资方式很容易陷入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的泥潭。; 2、通过骗贷融资。编制虚假信息和财务报告,提供虚假担保,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银行贷款。可想而知,不正当手段本身类似于饮鸩止渴,在行为开始时就存在隐患。一旦涉及诉讼,只要银行采取司法措施主张权利,企业就会立即陷入困境; 3、融资使用不当。例如,盲目进行虚拟扩张,或对企业进行赌博投资,以借款形成的资产作为抵押进行再融资。在这种情况下,一旦资金链断裂,整个企业就会崩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