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凡是证件齐全,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登记申请。(2)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后,会认真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三点:①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②当事人双方是否具备结婚的实质条件;③如果双方都是外国人的,当事人还需提供本国法律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有效的条文,以保证我国婚姻登记的有效性。(3)经婚姻管理登记机关审查,认为当事人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