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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是否一定要到男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呢
释义
法律分析:不需要。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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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是
行政复议是否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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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i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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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iod for dispa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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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iod for no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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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iod for performance of principal debts
period for probation of execution
period for proposals of challe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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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4 4: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