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肢体残疾人犯罪会坐牢吗 |
释义 | 肢体残疾人犯罪会坐牢。肢体残疾的人犯罪与正常人负同样的刑事责任,不构成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法定理由。所以残疾人犯罪也是会坐牢的,并且属于肢体残疾的话,还不能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肢体残疾的人犯罪与正常人负同样的刑事责任,不构成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法定理由。所以残疾人犯罪也是会坐牢的,并且属于肢体残疾的话,还不能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我国刑法中没有规定肢体残疾人犯罪的免责或者减责条款,所以肢体残疾人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无特殊情况是可以辨认、控制自己行为的,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依法判刑。只有又聋又哑的人或者是盲人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免除处罚,肢体残疾人显然不属于上述情形,所以犯罪依然是要判刑的。 二、残疾人犯罪怎样处罚 (1)适用对象有两类:一是既聋又哑的人,即同时完全丧失听力和语言功能者,其中主要是先天聋哑和幼年聋哑者;二是盲人,即双目均丧失视力者,主要也是指先天和幼年丧失视力者。 (2)对聋哑人、盲人犯罪坚持应当负刑事责任与适当从宽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3)正确适用对聋哑人、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原则:对于聋哑人、盲人犯罪,原则上即大多数情况下要予以从宽处罚;只是对于极少数知识和智力水平不低于正常人、犯罪时具备完全责任能力的犯罪聋哑人、盲人(多为成年后的聋哑人和盲人),才可以考虑不予以从宽处罚;对于不但责任能力完备,而且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和后果非常严重的聋哑人、盲人犯罪分子,应坚决不从宽处罚。对应予从宽处罚的聋哑人、盲人犯罪案件,主要应当根据行为人犯罪时责任能力的减弱程度,并同时考察犯罪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来具体决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以及从轻、减轻处罚的幅度。 我国对残疾人的定义其实是比较广的,但主要还是指那种在身体上存在残缺的人,比如缺少胳膊或者大腿的人。但有些时候,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其实也是划归在了残疾人里面。在犯罪的时候,若是后一种情况的残疾人,则一般是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