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民法典中赠与或继承房产如何公证 |
| 释义 | 民法典未规定赠与或继承房产的公证程序,但根据公证法规定,赠与人或继承人需向房屋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公证。赠与房产过户需准备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土地使用权证、赠与公证书等,然后进行赠与合同签订、税费缴纳、公证办理和所有权转移登记等手续,最终赠与人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赠与或继承房产如何公证 民法典对赠与或继承房产如何公证没有规定,而公证法规定,房屋赠与或者继承后,由赠与人或者继承人到房屋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二、赠与房产证过户程序怎么办 正是因为赠与房屋是以登记过户为生效要件,所以很多人都很关注赠与房屋过户的程序,通常来说想办理房屋赠与过户登记,首先你得准备一下资料: (1)权利人双方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表; (3)房屋所有权证; (4)土地使用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赠与公证书; (6)契税票据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7)测绘结果通知书。 准备好相关资料后,接下来就是开展房屋赠与登记的程序的工作,一般包括以下手续: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签订赠与书。 2、携带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房屋赠与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1)过户申请书;(2)身份证件;(3)房地产权证;(4)赠与书及公证书;(5)有关税费的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已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结语 赠与或继承房产的公证程序是确保权益合法有效的重要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赠与人或继承人需向房屋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公证。申请人应如实说明申请事项,并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公证机构会告知申请人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赠与房产过户的程序包括签订赠与书、缴纳税费、办理公证、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等。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时,需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确保赠与的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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