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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到期债权破产重整时如何处理
释义
    法律分析:未到期债权破产重整时的处理:
    根据破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债务人破产,债权人对债务人未到期的债务提前到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0条规定:“债务人在被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属于破产财产,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一、成立清算组
    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三、破产财产分配
    四、清算终结
    五、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十条
    债务人在被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属于破产财产,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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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8 20: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