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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诉讼对行政行为的合法审查内容
释义
法律主观:
行政诉讼不审查具体的行政行为包括: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法律客观:
《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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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7 14:2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