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证暂扣6个月怎么解除暂扣? |
释义 | 驾照暂扣6个月后,需要向当地交警部门进行申请恢复驾照。驾照暂扣不会自动消除,必须处罚决定书写明多长时间就要多长时间,期限满后还必须还返交警开出的强制措施凭证或扣押物品清单,通过民警手工操作,打印出返还物品凭证签收完,然后在系统中才能解锁,进行驾照的恢复操作。 1、携带《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满分教育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或驾驶证暂扣凭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在15日内到车辆管理所的受理窗口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满分学习通知书。 2、按时参加满分教育学习,学习结束领取《“科目一”预约考试凭证》。 3、携带身份证明和《“科目一”预约考试凭证》,按时参加“科目一”考试。 4、参加交通违法记满12分考试不合格的,重新预约,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5、一个记分周期内2次以上记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预约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6、经相关考试合格后,领取《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有暂扣处罚的需等暂扣期结束)到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现阶段处理清分时对异地违法满分扣证的,考试合格后还需要驾驶人持驾驶证到核发地车管所进行核实才能消除记录,避免驾驶人直接补办驾驶证)。 7、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办理降级换证。 驾驶人员在造成交通违法行为后,如果被吊销驾照,则就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驾驶机动车辆。期满后可以再次向交通部门申请恢复驾照的使用,需要注意的是,吊销驾照后应当积极参加道路交通法规的学习和考试,加强道路交通法规的研究,避免再次出现违法交通安全法规的情况。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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