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玉林护士延续注册申报材料 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申请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护士执业证书、个人健康承诺声明 二、玉林护士延续注册受理条件 一、《护士条例》第十条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护士有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应当予以注销执业注册情形的,原注册部门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注销其执业注册。 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三、玉林护士延续注册办理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卫生健康委5、6号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