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合同效力不成立,即未能形成有效的合同关系。此时,是否能够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是因为对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合同无效,则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效,则不应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合同双方对要约内容达成协议,视为合同成立。 2.《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3.《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当事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并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4.《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六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合同的性质、当事人的意愿和诚信原则,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因此,合同效力不成立是否能够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参照以上相关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