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侵吞他人财产的,可能构成侵占罪,侵占罪通过以下要件认定: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为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