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的房子会被法院执行吗 |
释义 | 农村房屋的法院执行受限,但可以被查封。农村房屋可以办理房产证,需满足条件并提供相关资料。农村房屋可以办理抵押贷款,需拥有房屋的财产权、处置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可抵押的财产包括建筑物、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人可以将多种财产一并抵押。 法律分析 一、农村的房子会被法院执行吗 法院判决具有极强的效力,当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那么农村房屋法院可以执行吗?法院执行时,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房屋。但对于农村房屋,国家法律是限制买卖的,即只能出售本村村民。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不能够上市流通,也就不能够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来作为抵债处理;但可以对其农村住宅实施的查封的强制措施。同样,根据目前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一般类的家电这一类生活用品为保证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也是不列为强制执行的财产的对象的;一台二手家电通过法院评估、拍卖,中间扣掉评估费、拍卖费,还剩下多少钱呢,这是非常划不来的处理方法。强制执行财产:被执行人或单位的银行存款、流通的房产、土地使用权等可以上市流通的财产。 二、农村房屋有房产证吗? (一)申请条件: 本乡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中心村(屯),确实有建设房屋必要的农户 (二)提供资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2、建房申请。 (三)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三、农村房子能抵押贷款吗 农村的房子可以办理抵押贷款,但必须要拥有房屋的财产权、处置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结语 农村房屋的法院执行问题,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不能上市流通,因此无法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作为抵债处理,但可以对其实施查封措施。此外,一般类的家电等生活用品也不列为强制执行的财产对象。农村房屋是否有房产证取决于申请条件和提供的资料,符合条件的农户可办理房产证。至于农村房屋能否抵押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具备财产权和处置权的农村房屋可以办理抵押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四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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