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单方面起诉离婚的方式为:主张解除与配偶婚姻关系的一方,直接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依法进行调解,经调解无效,且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